最高法公布2014年国家赔偿金标准:每日200.69元

所属栏目:诉讼指南 资源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4-05-27 16:37:56 点击次数:7116

此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北京5月27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27日下发通知,公布了2014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00.69元。

国家统计局2014年5月27日公布,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52379元,比上年增加4786元;日平均工资为200.69元,比上年增加18.34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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