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科技(002341)股票索赔征集公告

所属栏目:诉讼指南 资源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28 14:49:00 点击次数:1985

2020年410日,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纶科技,证券代码:00234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对新纶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新纶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致使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陈述,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新纶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罚款。

2019年626日,新纶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050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202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侯毅等20名责任人员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维权依据】 

因新纶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预告。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如最终证监会以虚假陈述为由对新纶科技予以行政处罚,因新纶科技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新纶科技证券索赔团队负责人徐涛律师认为:

1、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7年425日至2019年625日期间买入新纶科技股票,并在2019年62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进行索赔诉讼登记。

2、承担责任的主体

对虚假陈述负有责任的新纶科技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终索赔条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所需资料】

1. 身份证信息(最好公证,提供本人经公证证明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投资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经公证证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注:公证可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2. 证券公司开户确认书

3. 证券交割单2017年425日至20198月(注:交割单需要显示身份证号信息,或在盖章处手写身份证号码,只需要打印这一支股票交割单)

【关于我们】

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团队由毕业于国内知名大学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成员组成,专业代理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引发的证券纠纷,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打赢官司并帮助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才收取律师费,使股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我们联系。

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团队负责人徐涛

电话:027-87397107;手机:15327446830,微信号:574659129;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索赔QQ群:976495572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科技港A19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一旦接受您的维权委托后,我们将不遗余力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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