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苑律师助力圆满解决省直单位亿元疑难房产纠纷

所属栏目:热点关注 资源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09 20:07:00 点击次数:149

正苑律所张静雨主任助力圆满解决省直某单位一亿元疑难房产纠纷

原创 潘利 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 2024-01-04 17:13 发表于湖北

近日,省直某二级单位职工K先生终于如愿拿到有自己名字的不动产权属证,感慨万千,太不容易了!与此同时,单位也得以厘清国有资产权属,这个双赢甚至多赢局面来之不易,本所张静雨主任律师团队提供的法律服务起到了穿针引线的关键作用。

二十年前,该省直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向省厅报告,由单位出资同时向职工借款购买商品房分配给职工使用。省厅表示,是否购房是单位自主行为,由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策,省厅不做文字批复。

后单位召开职工大会,一致同意购买住房,同时成立住房分配小组,按照职级、工龄等打分排序,分配该批住房。因资金不足,单位以向职工借款形式筹集购房款,职工与单位各出资50%。

单位分别与职工签订统一格式、条款简单的《协议书》,虽表述为借款,但没有确定借款利率、房屋租金、使用期限、协议终止、违约赔偿等事项。协议签订后,单位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整栋购买三十余套。随后,单位将三十余套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从此留下权属争议的隐患。

该批住房涉及面广,历史久远,人员众多,情况复杂。加上房产价格这些年涨升十几倍,整体市值从不足千万元涨至接近一亿元。住房登记为单位商品房,但实际是共同出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权益均得不到法律保障。购房当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中没有可供指导操作的依据,随着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遗留问题与监管条例的相关要求相背离,处置刻不容缓。

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请示,与职工也有沟通协商,希望处理该遗留问题,但解决处置难度太大。领导指示,请法律专家论证。这一艰巨任务落在了本所主任张静雨律师肩上。接手前,单位已与法院沟通拟借助诉讼手段解决,但被明确告知,法院不受理此类单位内部房屋纠纷。若仅以《协议书》借贷关系起诉,又背离了共同出资买房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初衷。

接手后,张律师团队马上展开攻关行动,查法律法规查政策,找职工与单位了解情况,收集诉求,掌握信息,多次参加讨论会。法律意见书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职工与单位共有产权的思路。但这一思路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依据,连政策依据也没有。在张律师看来,要解决复杂疑难的权属问题,不能抛开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脱离职工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不能脱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只有共有产权才能还原双方真实意思,才能保证职工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有获得感幸福感,才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创造性的思维得到了职工与单位的高度认可,但在操作层面又面临障碍。没有依据,层层审批领导均不敢草率同意,只好将争议搁置。

《民法典》的颁布成为了转折点,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法条,包含了太多的社会经济生活内容。基于对这一法条的深入解读,张律师及时向服务单位提供了信息与方案,搁置的争议再次提上议事日程。张律师团队再次出具法律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并提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讨论。经过漫长的审批研究,终于在近日办妥了不动产权属证书。

这桩标的额近亿元的房产纠纷,不仅关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维护、法律行政管理规则的演变,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审批依据的论证。没有样本,没有经验,复杂疑难超出想象。

至此尘埃落定,律师团队可以长吁一口气,算是完成了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回望这几年的法律服务历程,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正苑律师没有退却,凭借专业的律师团队和深厚的法律学术背景,经过数年的持续努力与深入研究,成功厘清了法律关系,并通过行政程序得以确认。既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充分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一成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更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纠纷的成功解决,彰显了正苑律师在处理疑难法律问题上的专业实力,也为类似案例的处理在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客户认可、社会和谐是正苑律师前进的动力,正苑律师将保持旺盛的法律斗志,继续攻关拔寨,为法治中国作出自己的贡献,不负这个伟大的时代。

文稿:潘利

编辑:刘红娟

摄影:王聪

审核: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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